纵书院 - 耽美小说 - 捡到天堂在线阅读 - 第二十八章

第二十八章

    早上,我在艾伦的食盘里找到一条金项链,小孩还没起床,楼上很静,小狗在露台打转,天气并不大好,围栏下摆着几盆月季,花期要过了,又缺少照料,病恹恹地开着,像发怨气的妇人,我站在没开灯的门厅里,看天上乌云密布,看世界大雨将至的光景,思考先是先处理被错误放置的金属制品——这玩意儿能要了雪纳瑞的小命,还是先把花朵搬进屋内。

    现在我拿不定主意的事越来越多,它们好像都巧妙地躲藏在房子里,融入了我所久住的这栋别墅的每一处阴影,眼下威风凛凛地生长出来,让人觉得拥挤、窒息,无处可避免。就拿打扫来说,得意做得和从前一样好,但我被冰箱里的珍珠项链吓到已不是一回两回,书房也很少让他进去了,小孩似乎把一切纸张、书籍都认作是可销毁物,顾夏天说那天我被他拉到书房里时脸都青了,书桌上、抽屉里,连带占据半面墙壁的书柜都空空如也,很多重要文件只能重印或报备丢失,更别提那些我视若珍宝的名家藏书,千辛万苦淘来拼凑成套,没想过会被当成废纸贱卖,哪怕回收废品的老伯只来过一回。

    小孩得意洋洋,炫耀这里、展示那里,从口袋里掏出一堆皱巴巴的纸币,小心捧着,凑到我面前。

    "好多、好多!"

    他把我当成了同类,拣出两个脏兮兮的钢镚。

    "吃,叔叔,吃。"

    那晚上,得意被顾夏天带回去过夜,女人临走前劝我想开点,钱啊、财产啊这些是死的,人是活的,反正工作室仓库有好几堆滞销书,拿来往我书柜里一摆,不还一样?

    隔天去接人回来,小孩上了车,也不说话,紧张地只盯着我看,开到大道上了,他才神叨叨地张开手指,那俩硬币还躺在手心里边儿呢。

    "吃的,给叔叔。"

    我心烦意燥地开着车,没精力理他,到家往屋里走的时候,听见小孩在前面嘀嘀咕咕:

    "叔叔……哑巴?不说话,不会说……教……说话……"

    我揪住他领子,伸出手:"给我。"

    小孩缩着脖子将硬币交来了,在他满怀期待的注视下,我张开嘴,飞快往脸上晃了晃手指,再让他看手心,钢镚不见踪影,得意开心得大叫:"叔叔吃了!"

    用过餐,两颗钢镚从我袖口被转移到他藏在床底下玻璃罐里,滚进一堆廉价水晶戒指、镀金手链,发夜光的小玩具之间,统统买自附近一所小学门口的小商店,家政来时不慎砸碎了玻璃罐,小东西被收拾到别处安置,小孩找了一天,哭了一天,阿姨拿出来给他看的时候,竟然认生了:"不是,不是得意的……宝藏……宝藏,看得见……好看……"

    我也从中拣出那两枚钢镚,刻纹里还沾着黑泥,"得意,看叔叔变魔术。"

    一会儿,俩硬币从他耳朵后边儿取下来了,小孩呆了呆,眼睛紧紧盯着我的指尖,被我碰碰鼻尖,才霍地笑起来了,嘴皮上还挂两道亮晶晶鼻涕条,眼睛肿得像大草莓。第二天我倒掉一罐果酱,拿热水泡、拿牙膏刷,放在阳光底下暴晒,去小学门口买了一堆玻璃弹珠放在底部,他当晚把罐子装得满当当,抱着睡了好几宿。

    老实说,得意的情况并非最糟,于生活上,有时候需要替他系鞋带,但小孩即不乱滴口水,也没有在裤裆里撒过尿、拉过屎,还擅长收拾打扫,尚能自立;于言语方面,尽管连贯的交流对他来说有一定困难,但意思大可听得明白,让他往东,他绝不朝西去的,但熟南熟北不能把稳。站在他面前,我很难怀疑他不是一个被束缚在成年人皮囊里的、心智健全的七八岁小孩,或一位初来人间乍到的小外星人。

    可正是由于这一特质,无论以生理还是心理划分,小区里的其他小孩似乎都不太喜欢他。

    接回来的第三个周末,得意终于相信洗衣机可以自动运作,用不着花上一个多小时留守洗衣房,因为担心机器会在无人监视的情况下罢工。等待衣物烘干的时间,我带他出门吃早餐,小吃店老板夸这小孩长得漂亮,他没在意,因为听不懂。返程途中,我随口说他今天表现不错,结果整个上午得意都骄傲又兴奋,结结巴巴地问我可不可以再陪艾伦去散步?

    那时我开始加班,常常通宵达旦地在工作室赶工。这早上由于急着补觉,我只系好了狗绳、检查过小孩的裤链和纽扣,随后放他出门,艾伦一步不离地跟在他脚边慢走。

    没躺下太久,我便在艾伦的叫声里醒来了,内心暴躁而四体虚浮,索性下了床去阳台上吸烟。午后两三点,烈日当头,远方楼宇冒着热浪,近处花园中窸窸窣窣地,匍匐着一小只穿白衫的影子,外露的手肘给晒得通红,在袖口下一动一动,眯眼细看,好像是在水池里搓衣服。

    我遥望了一阵,心情渐渐转好,朝院子里喊了几声,想叫他进屋戴上遮阳帽。小孩闻声回头,走到楼下的阴影里,脸上的淤青一下明显了。

    黎子圆认为,得意现在不了解自己的身份和能力,虽然在他醒来时,肉体的伤口尚能快速长好,但随时间推移,他逐渐无意识地在抑制这种自愈反应。黎子圆还猜测,这代表得意对发生过的事并没有彻底遗忘,而像普通人那样会留在皮肤上的伤疤,或许是应激过度的产物,也或许是大脑为了减缓痛苦,而杜绝一切回忆往事的可能。

    这样的情况也说不上好。

    当天过了饭点,家长领着被狗咬伤的小孩找上门来,我想她不过铁了心索赔,但开门一看,物业、保安、小孩的叔叔舅舅等等,都整齐划一地立在篱笆边上,个个面红耳赤,像是早早拿捏了我把柄的卫队,如今带上证据,蓄谋已久地前来抄家。

    门厅挤满了愤怒的大人,我迎合着、道歉着,心底只牵挂客厅里瑟瑟发抖的"恶犬",及从容其伤人的小朋友。直到后者探出头来,自椅背高大的真皮沙发之中。他越过嘈杂、泛滥的庸俗之辈,像风筝离不开牵引的转轮,和我遥遥相望。

    我歧视一切盲目长大却不择育的成年人,可我同样知道,包容小孩远比照顾小孩更难。有时我在家里办公,得意坐在另一张书桌前画画,用那种防幼儿误食蜡笔,起先他只不过在白纸上乱划,留下一些颇具后现代主义风格的线条,后来,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的照片被征为素材,小孩连篇连张地临摹,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我咬着笔盖凑到小孩身边,煞有介事地欣赏了一番,又去看铺在桌上的照片,这其中的每一张,都被蜡笔厚重地涂满标记,无一例外地盖住了其中一位的人脸。

    "不是得意!"他嚷道,认真地在某张照片里画上一位火柴小人,紧靠着神色局促的男人,"这个,是得意!"

    这张照片被递交给我,他又回头去加工第二张。

    "都是得意……季叔叔,只陪得意 ……"

    我试图抹去笔迹,仅有一张成功了,看着笑容陷入划痕里的温格,内心震惊不已。

    "陪锤子陪!"我指着他大骂:"你这个假货,到底明不明白?你就是个代替!"

    小孩不出声了,抬脸望着我,手里紧紧攥着蜡笔。

    我抓起笔盒、照片,发疯一样往地上摔,要么朝墙上砸,又把画纸成堆地举起来,几下扯得粉碎,这之后,我指着房门,瞪着小孩,嗓音沙哑地叫他滚蛋。

    得意依旧没动,他不大懂这个词语的意思,我将他从椅子上拽起来,推到走廊,自己则急匆匆离开,找遍房子的每一处,最终只翻出一张不知落了多少年灰尘的喜帖,正反面都蒙了薄灰,一直未被丢弃的原因不明。

    至少,季有心的住处该保存着一副他们结婚时的合影,可那也不能证明我的爱人——我拥有过的爱人,曾乐观到让人嫉妒,在这个世上的大多数时刻,他的状态并不像婚礼上那样,只要在我身旁,我的爱人总是面带微笑、双眼发光。

    书房的地板上散落着五花八门的画纸,蜡笔尽数折断了,一根完整的也找不出来。没人敢动手打扫,唯独照片一张不漏地被捡起来,叠好了,放在书桌上最不起眼的地方,整齐又小心。我拿走它们,开车到荒地上抽烟,看日光渐渐衰亡,夜色漫过天际线,星星一颗接着一颗点亮,胶纸在火光里卷曲、褪色,丧失形状。

    烧相片的味道很臭,我又抽掉一包烟,才慢慢忘却那些从指尖溜走的、似乎属于夜风的气息。

    回家后,小狗和小孩都蹲在食盆边发呆,我把夜宵往餐桌上一放,两只小动物趋之若鹜。给得意剥虾,他捧着脸问我照片呢?我答说藏起来了,在夜里,常有只对主人家相片感兴趣的小偷出没。小孩警觉地舔了舔手指,提议我将照片藏在床底,比如他失而复得的藏品罐就再没有出过意外。

    我看着他,后知后觉自己永远不会忘记温格的模样,只是得意我身边呆得越久,这种执念反而越显单薄了。

    不久后,严彬邀请得意回去上班,其实也就让他偶尔来帮帮忙,和同龄人说说话,做点简单活计,而言下之意,是觉得小孩深居简出地不与外人接触,对他的恢复有害无益,我没想太多便答应了。这两口子偏爱他如斯,没干几天就给小孩发奖状,拿回来我一看,竟然盖的阅世公章,是这小店的最佳员工真能给简历添色还是怎么地?

    况且小孩根本不干店员那工作,在咖啡馆不过就是玩、闹,洗杯子和洗杯子,不论我那天在与不在办公室,得意都要在回家后拉着我唠嗑——单方面叙事,讲话结结巴巴,用词单调,不成逻辑,还不许有谁插嘴。但凡我透露出一丁点儿打断他、从座位上离开的意向,小孩就要急着伸手,捂住我的嘴巴或眼睛,有时你对小猫小狗这么做,它们确实会呆住不动。

    饶是如此,我的顾虑也很快印证了,"段嘉"很快成为他故事里的高频词,我连续听了几天,极不情愿地回想起年轻学生曾找到我家,想探望得意却被赶走的往事;想起在我以为他会轻易放弃,却照样骑着小电驴拐进我家车道的情形。段嘉提着两大箱荔枝,脖子和手臂晒得黝黑,信誓旦旦地说得意肯定爱吃这个,季老师,您一定让他尝尝,我家特产,就这两天上市的。

    我盘算着,如果他俩拍过照片,等洗出来了,我也要拿过来统统涂黑,但我家小孩十分乐在其中,每晚睡前都要抓着我问:太阳什么时候再出来?明天几点才来?——好让他快点到咖啡馆去。

    我轻轻捏住他鼻头:不准喜欢段嘉。

    这时得意已经睡着了,真正变成了没什么心事的小朋友。

    变故是在半个月之后发生的,如果你觉得自己的生活岁月静好、风平浪静,那么糟糕的事情一定会挑个好日子接二连三地降临。那天中午,我接到电话就急忙赶回来严彬身在外地,半天讲不清楚咖啡馆的情况,我到达时正赶上雷雨天气,光线不好,店里阴沉沉地没开大灯。顾客早都走光了,五六个穿围裙的挡在收银台边上,我推开他们,看见段嘉护着得意站在中心,忙把小孩拉到身边,沉声问怎么了?一个二个不上班?

    "他拿我们东西!"有个女孩尖叫道,"季老师,他是小偷!"

    我有些惊讶,仔细辨认了几秒,得意以前管有个店员叫"娜娜姐",好像就是这女孩。在我印象里,两人的关系应该还算不错,不由忿忿:"胡说什么?"

    段嘉马上帮腔:"就是,血口喷人!得意拿你什么了?你们不是搜了吗?找着什么了?"

    "闭你的嘴!歪眉斜眼的狗腿,关你什么事?你急什么?我看就是你跟这个小骗子伙同一块儿偷大家东西!"

    不等段嘉反驳,女孩转头望向我,横着眉毛,冷冷问:"季老师,你是有身份的,能不能帮我评评理?"

    我心说评什么理?手上牵那么大个人看不到?抬头扫了一眼她身后面容紧绷的"卫兵"们,无奈问:"怎么称呼?"

    "李……"

    "李小姐,麻烦让你的好朋友回去工作,然后我们再谈你和得意的……呃,纠纷?"

    我晃晃小孩胳膊,征询当事人的意见:"你愿意和她谈谈吗?"

    他没出声,只悄悄捏了捏我的手心。

    得意理解不了周围的一切,理解不了这些人为什么朝他吼叫,但我的出现足以让他不再害怕。